成立離岸公司
離岸公司是指在其他司法管轄權例如英屬維爾京羣島(BVI)、薩摩亞、塞舌爾等成立的公司,其法律地位受到當地的法規保護。成立目的主要是為了稅務安排、成為控股公司、在海外上市等。
離岸公司的優點:
- 高度的私隱保障,股東及董事的身份不需要公開
- 不需要申報稅務及繳交任何稅項
- 沒有外匯管制
- 沒有註冊資本的要求
- 提升企業形象,便於融資
可供選擇的地區:
- 英屬維爾京羣島
- 開曼羣島
- 特拉華州 (美國)
- 薩摩亞
- 塞舌爾
- 星架坡
-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
- 英國
服務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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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結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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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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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責任合資公司